【头条】网友咨询“葡萄浏览器”模式,专家点评:刷刷新闻就能赚钱?小心“收徒”模式变传销!
近日小编接到网友反馈“葡萄浏览器”,说是每天签到就有奖励,但是小编认为该模式具有争议,我们来看看如何宣传的:
我们在推广一款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浏览器(支持国货)
名称:葡萄浏览器
功能:搜索功能等同百度、QQ浏览器
葡萄浏览器带给你的好处:
一:注册能省钱
免费注册成会员即送100元,每天签到有10元。从葡萄浏览器进入淘宝/天猫等购物可报销1~80%
注:你今天注册和签到会有110元,通过葡萄浏览器买了件衣服花了100元,电脑随机给你报销30%,就会扣除你签到里面的30元,在下个月25号左右返到你的支付宝。
二:推广能挣钱
直推10人,团队总计50人
建立一个50人以上的葡萄浏览器微信群
成为葡萄浏览器的正式员工,前1万名正式会员享受公司自主研发项目和所有对接项目的全球利润10%分红。月月拿分红
1万名后的转正会员拿公司对接项目全球利润10%的分红。月月拿工资啊
公司计划3年对接1000个项目
成为经理
10条线上各有最少一名转正会员享受公司10%全球利润分红
成为懂事股东 10条线上各有最少1名经理 享受公司全球利润10%分红
【申明;网友提供的原文如此,不代表本站赞成其观点】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近日,人民日报也发文揭露这类看新闻能赚钱的模式涉嫌传销,我们一起来看看:
刷刷新闻就能赚钱?小心“收徒”模式变传销!
“读资讯,赚金币”、“刷刷新闻就能赚零花钱”……近段时间,一批新闻资讯类APP打出“刷新闻赚现金”的噱头,以现金补贴鼓励用户阅读、转发并推荐好友下载,大量沉迷其中的用户看似赚到了真金白银,其实他们不但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弄不好还要为此担上法律责任。
17个小时赚1元“薅羊毛”代价大
每天免费抢一万元现金?打开某资讯类APP,最显眼位置就是这样的活动宣传方案。
新手奖励4500金币,阅读资讯奖励10金币,发表优质评论奖励200金币……打开某资讯类APP,各种用户操作对应的奖励规则一一列明,赚取的金币可按一定比例折现,转至用户微信或支付宝账户。
听起来挺简单的,但真要想“薅羊毛”还得费一番功夫。因为这个APP里,金币换算成现金,还有一个汇率的概念,汇率值则与平台运营收益有关。一个金币到底值多少钱?该平台给出的答案是:一个金币等于多少钱并不固定,平台的运营收益越高,金币价值越高。
不过,多处公开信息指出,该平台的金币兑换比例非常低。用户提现最低额度为1万金币,但也可能出现1万个金币才约等于1元现金的情况。根据平台规定计算下来,相当于用户需要累计阅读8个多小时新闻或者观看近17个小时视频,才能挣到1元钱。尽管如此,仍有一批用户每天在这类平台上花费大量时间。
现金诱惑、花式推广为何如此奏效?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这类平台借鉴的是网络游戏模式——网络游戏之所以令人痴迷,其实很多时候并非是对游戏本身的痴迷,而是它借助每天要做的一些任务,形成一定固化模式,一旦形成用户形成习惯,其黏连度会非常高。
靠“收徒”推广获利有人收入高达近40万
此外,一些平台还鼓吹“要想来钱快,可以‘收徒弟’”,即通过向好友分享邀请码使其成为新用户而获益。同时,通过唤醒“徒弟”阅读资讯文章,“师傅”也能持续获得奖励。
网民玲玲说,自己从今年8月开始使用一款资讯类APP,陆陆续续赚到钱之后,玲玲开始把它推荐给身边的亲朋好友。“拉一个人可以奖励10块钱,拉两个就20块。他注册好之后我还要提醒他阅读,这样我才可以得到奖励。”玲玲到现在已经邀请了9个好友。由于平时工作不忙,她每天都要花五六个小时在平台上做各种任务,三个月下来累计提现了100多块。
打开某资讯类APP,页面显示“每收一徒赚8元”,而该APP公布的每周收入榜显示,有用户最多成功收下了超过1.2万名徒弟,近一周获得收益达3773元。在某平台的收入榜里,冠军用户邀请了超过75000名好友加入,收入竟达将近40万元之多。各平台可以说不惜重金拉新获客。
胡编乱造、违规广告…新闻APP不新闻
现金奖励、花式推广为平台吸引了不少眼球,甚至收获了一批“忠实粉丝”。靠烧钱得来了用户,却不在内容建设上下功夫,反而开始剑走偏锋。
有媒体记者浏览了若干类似应用,发现内容上多以养生贴士、明星八卦、风水解梦等为主。其中不乏严重的标题党。
“人生不得不提的30个忠告”“给对将来感到不安的你”……这些被网友吐槽变“馊”了的“鸡汤文”,有的文章假借抒情式措辞,实则夹带伪劣保健品等虚假广告内容;有的则直接掺杂涉黄淫秽内容,以露骨语言大打擦边球。
据央视新闻报道,看了趣头条刚十来天的王某,更是直接将其卸载。“标题看看很新鲜,但实际上没什么内容。主要是不真实,有好多新闻,明明这个人活着的,说人死掉了;没结婚的,他们说结婚了。有点胡编乱造。”
投入大量资金招揽用户注册,又用旁门左道的方法吸引用户阅读,这类平台靠什么赚钱?广告。
打开几个资讯类应用的首页,各种夸张的标题,夹带保健品、祛斑、祛痘、丰胸、减肥、网赚等广告内容:“一天一次,狂减30斤”,“江苏大姐巧用一物,28天彻底祛斑”,多数直接引流到微信号。
更有甚者,打着“20岁少女不上班,天天在家玩游戏赚取零花钱”、“小哥无意下载这个游戏,3个月提车又买房”等标题,点进去发现竟是博彩类游戏。
2016年出台的《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专家表示,由于这样的平台过于趋利,必然会降低它刊播内容,特别是广告内容的底线。有些内容用户无法分清是广告,甚至无法阻止相关的传播,这对消费者潜移默化的影响很深,危害也很大。
“补贴+收徒”成商业模式被指涉嫌传销
业内人士龚先生说,目前一些新闻资讯APP“补贴+收徒”的形式已经成为一种主要商业模式,所谓补贴是指用户完成指定任务获得现金奖励,而“收徒”模式更为重要,通过邀请“收徒”,用户可以从“徒弟”的收入里获得持续的分成。简单说有点类似收徒“传销”。一个人通过这种方式扩展到三个人、五个人、十个人这样。有一定的等级体系在里面。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师傅”“徒弟”“徒孙”构成了上下层级,“师傅”能从“徒弟”“徒孙”处获得收益。这样的“收徒”模式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
不过,也有专家表达了不同观点。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明祥说,如果平台上的用户从“收徒”模式中所获得奖励全部来自平台,并且平台上投放的广告全部为正当合法广告,尽管其模式看起来符合传销特征,但由于用户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出现钱财损失,就不能认为其涉嫌传销。
“刷新闻赚现金”应当尽快纠偏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上至少已出现了五六十款这类软件。这种惊人成长的速度,一度被业内人称为反常理的“野蛮增长”。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党委副书记刘自雄认为,用现金刺激出的流量是虚假的,其信息传播也是没有价值的。刘自雄表示,“刷新闻赚钱”模式已经违背了传播伦理和行业规范。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指出,“刷新闻赚现金对用户而言是赤裸裸的诱惑式营销,这种模式就像拿钱造假一样,会扭曲企业的价值”。
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赵子忠表示,在其他行业,贴钱吸引用户就是一种违反行规的行为,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但是互联网这个行业很特殊,不论是之前的滴滴、美团……都有对用户进行补贴,却一直未曾见到互联网界的相关法律案件,这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资讯类平台的所谓“刷新闻赚现金”不过是对广告商和网友的一种“双重忽悠”,最终获益得利的只有平台自己。作为普通网友,还是敬而远之的好。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尽快作出评估,以便及时纠偏。
文章来源:反传销网综合人民日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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